经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马宗地2018-12号土地面积:116543.49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69681.69平方米。 马宗地2018-13号土地面积:20176.99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3日 至 2018年10月23日 到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五楼505,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4日 至 2018年10月23日 到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五楼505,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0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在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4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方式:公开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截止时的竞买人数确定出让方式,若竞买人数超过两个(含两个)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个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若截止2018年10月23日下午4:00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个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继续在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5日的工作日期间,按上述竞买申请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挂牌竞买报价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其中2018年11月6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挂牌活动时间定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4楼)。
马宗地2018-12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马宗地2018-13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马宗地2018-12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436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马宗地2018-13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964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其他要求:1、马宗地2018-12号:
(1)所建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自持50%可售50%比例,在整宗地内整体平衡。
(2)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前,总平图和建筑立面色彩方案必须由区规划分局和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 F-24地块、F-38-(2)地块、F-38-(3)地块商业建筑应沿渡亭河一侧设置; F-29地块商业建筑应沿南部公园绿地以及渡亭河一侧设置; F-33地块商业建筑应沿北侧公园绿地一侧及渡亭河一侧设置 。
(4)F-29地块靠东侧控1561.83㎡、F-38-(3)地块南侧控854.07㎡作为绿地用,并对外开放,绿地由竞得人负责配建,配建费用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位置详见规划函附图)。
(5)F-38-(2)地块应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使用,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F-38-(2)地块应配建建筑面积为60㎡的公共厕所共设1处,设置于渡亭河沿线,并对外开放使用,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环卫部门。F-38-(2)地块应设置不少于 30个社会停车位,对外开放使用。
(6)F-24地块靠东侧地块面积约4189.98㎡,待规划调整到位再行建设。(7)宗地总面积174.81亩中除实际出让面积104.52亩外的70.29亩土地上的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按照琅岐经济区城市次干道路等级和绿化设计方案由琅岐路桥公司实施建设。
2、马宗地2018-13号:
(1)所建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自持50%可售50%比例。
(2)地块南侧控1422.86平方米作为绿地广场用地,并对外开放,由竞得人负责配建,配建费用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商业建筑应沿渡亭河一侧设置。(4)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开始建设前,总平图和建筑立面色彩方案必须由区规划分局和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包含地块信息及银行账户),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五楼505,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3688330
开户单位: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银行帐号:1180 1010 0100 1923 3901 0002,4208 7601 4863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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