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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员兜售“金融概念房” 提醒:只是营销噱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12.22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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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们有一套‘现金房子’,3年投入终身收益。”“首付10万起,无需按揭费,无空租月,终身产权。”……看到这样的口号,你肯定以为对方在推销房产,但其实这是保险公司营销员在兜售一种常见的返还型保险,与投资房产无关。
标签:   保险  金融  营销
  省委党校副教授阚小冬说,该款寿险的背后是长期的项目投资,早期返还的高收益可能是险企提前支付的,无法说明最终收益会高。福建理财师规划协会负责人也分析,保险资金沉淀时间越长,能获得的收益相对更高,提前返还无形中减少了投资总额,最终收益将不及收益再投资的品种。而且近年来,由于投资市场行情低迷,保险分红水平并不高,有的险种年分红率甚至还不到1%。

  此外,把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满期金”,说成是“银行将房产回购”,也不具有可比性。而说房产需要首付款、利息、装修费用等,保险无需这些费用,也是偷换概念,任何保险产品都不会产生这些费用。

  提醒:中途退保损失大

  注意看清产品本质

  记者还了解到,与房产变现相对容易不同的是,保险是一项长期投资,中途退保损失不小。比如一次性交完保费的(业内称为趸交),最多可损失保费的10%~20%;多年连续交钱的(称为期交),有的前一两年会损失70%~80%。对此,福建理财师规划协会负责人认为,定期返还两全险的整体保费不低,要求投保人具备较好的经济实力,普通人投保要慎重。

  记者从一款返还型保险产品中看到,1岁投保基本保额5万元的保单,总共要缴纳10.95万元,这会给普通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每3年能领取金额只有4500元+累积年度红利保额。其中4500元是定期返还的固定收益,生存至90岁,总共可拿13.5万元定期返还收益,额外收益取决于分红情况。

  业界人士指出,消费者要看清产品本质,不能被眼花缭乱的营销词汇给“忽悠”了。福建银监局提醒,消费者办理业务时,应注意区分理财、存款及保险等产品。如果办理的是定期存款,应注意凭证上方是否列明“XX银行定期存款凭证”等类似字样;如果办理的是理财业务,应注意合同上方是否列明“XX理财产品购买申请书”;保险则列明了“XX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等类似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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