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已经“升格”为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工作,因此,专项督察工作的内容,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丰富。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办公室的要求,在此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督察通知书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督察区域内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具体情况,以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上下衔接为标准,设立台账,抓重点、攻难点。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专项督察工作中,有两个重点问题将被严查。一是将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而机构设置在另一个部门;二是行政职责在一个部门而办事机构在另一个部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人士表示,这种情况下,最容易出现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工作“互不负责”“互相扯皮”的现象。
除此之外,此次专项督察还包括另外两项重要督察方向,一是职责明确,就是地方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已经发文将各类不动产的登记职责、业务流程整合到了一个部门,保持完整性;二是机构健全,就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三定”已经发文明确,包括行政单位也包括具体经办机构。
联合问责
之所以国土资源部须动用如此巨大的力量对市县一级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进行施压,主要原因是由于相比于国家和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的整合工作,市县一级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工作进展缓慢,低于国土资源部的预期。
截至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市(州)一级完成187个,占比56%;县(区)一级完成1125个,占比40%。国土资源部认为,在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相比之下,国家级别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已经挂牌并运转,国家林业局也已向国土资源部全面移交了有关林也方面的基础数据库,住建部亦发文,明确了交易系统与不动产交易系统的衔接和对接工作。而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整合,也已经全面完成。
“接下来地方怎么样,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要看问责力度,也就是说,不能只裸晒、排名就完事了,不能如期完成的要承担什么责任,接受什么处罚,这个十分关键。”前述某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要求,专项督察将对2015年12月31日前不能如期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地方提出问责的意见和建议。而对于专项督察工作,也将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国务院。
“这次专项督察,在国务院层面做了部署,在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也形成了共识。因此,如果问责出现,各个系统都会在自己的系统内部进行问责,也就是全方位的,不会有太多的死角。”前述某省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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