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龙岩某楼盘刚开售,有意购房者想选优质房源,却被告知已经“销售一空”,然而事后,想买房的业主又被暗地里告知,其实还有优质房源,就是需要交1.5万~2万元的“优先选房费”;购房者想尽办法托关系找门路来获取购房折扣,也被告知要交额外费用……
近日,新罗区首起房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龙岩某房产公司副总苏某等人涉嫌捂盘惜售,通过非法控制房源和给予折扣优惠收取费用的房子超过140套,受贿80多万元。
2013年5月至6月期间,苏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楼盘开盘销售之前,伙同庄某等数人以“撕控”(即在开盘前将预售房的部分优质房源的号码撕掉,表示该房源已经销售出去)的方式,事先截留部分优质房源。
另外涉案人中,既有销售主管,也包括普通置业顾问。截留房源后,置业顾问直接向购房户索要优先选房费,每套房费用大概为1.5万~2万元,随后进行分成。而不少客户为了买到心仪房源,只得交钱。
除了非法控制房源以索要选房费外,苏某在担任该房地产公司副总时,手中还拥有给予购房者“1%团购优惠折扣”的权力。苏某利用审批“1%团购优惠折扣”的权限,让置业顾问向购房户索要购房款总价0.5%的费用,并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
2014年,有购房者在交了选房费后,认为这并不合理,要求退款。苏某等人为掩盖此事,私下退还了部分钱款,但最终苏某等人的行为还是在公司内部审计中东窗事发。
经查,通过非法控制房源和给予折扣优惠收取费用的房子超过140套,而苏某的涉案金额也达80多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苏某等被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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