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二手房转让税收优惠的购房年限问题有何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3月31日起施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本次新政,二手房营业税减免年限由5年改为2年,购买时间认定,在“闽八条”政策期间仍然按照“闽八条”规定执行,商品房按合同网签或合同备案时间认定,购买二手房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认定。
问:福州市地方新政起施时间有何规定?
答:“榕五条”自2015年4月18日起实施,适用于该日期起购房情形。购买一手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交易受理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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