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2014年10月份央行的房贷新政来看,其政策的核心就是让已经购买过住房的居民在还清银行贷款之后,同样可享受银行的各种信贷优惠条件进入住房市场。这些政策的实质就是让有住房的居民通过住房信贷优惠条件持有更多的住房。同样最近把第二套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同样是要降低有房者再进入住房市场的门槛,让持有住房的居民再享受优惠条件进入住房市场。可以说,在当前住房资源严重分配不均、住房资源既定的情况下,政府的住房政策仅是向持有住房者倾斜,不仅会造成住房持有越来越向少数人集中,住房资源越来越分配不均,而且也会让弱势的住房消费者离住房市场越来越远。居住正义完全被这些房地产政策所挤出。
三是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本来是城市居民缴交及帮助城市居民来保证居住正义的一种相应政策。由于高房价,尤其是一线城市,早就把住房的消费者排除在一般的住房市场之外,能够进入住房市场的只剩下少数的住房投资投机炒作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实际上是在帮助住房投机投资者进入住房市场,而把一项居住正义的政策转换成了少数住房投资投机者的赚钱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居住正义也会荡然无存。
可以说,居住正义是现代文明的一种标志,也是房地产市场得以持续健康发展关键所在。如果政府的房地产政策不是把居住正义放在第一优先的地位,而是把房地产市场仅是看作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工具,投资者赚钱的工具,政府GDP增长的工具,那么这种房地产市场不仅不能健康发展,反之它也会把房地产市场带入难以自拔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