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购存量房疏解6亿平米待售库存
编者按:把房子卖给政府去——如果你要卖房子,挂单在中介机构卖不出去,现在多了一条路。福州市近日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该市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了。
除了福州,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正在实施试点。
但政府考虑的并不仅仅是给空置房多条交易的路径,而是6亿平方米的库存如何消化和700万套保障房从哪里来的问题。 根据本报记者的调查,按照最高限额,此措施能够最高化解6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以及少建设100万套保障房。
但是该措施执行还有很多挑战,政府准备好了吗?
重点提示:根据2014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回购商品房作棚改的安置房总投资的比例可以达到40%(此前这一比例仅为20%);而住建部提出2015年棚户区改造资金将不低于5000亿元,若按40%的货币补偿计算,今年将有近2000亿元的资金用于回购商品房,形成近100多万套商品房的需求。
过去,政府收储大多发生在棉花、稀土等大宗商品领域。而这一次,房子成为政府收储的目标。
1月24日,福州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该市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各级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解决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
政府回购商品房的背景是,一方面房地产库存难解;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任务艰巨。
1月6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意见》,鼓励开发商售转租、地方回购商品房之后,其政策门已经打开。1月20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态,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
业内人士指出,政府回购商品房可能更适用于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库存高企的城市。但与此同时,仍然面临有多少房源可被回购、资金何来、如何定价等操作性难题。
多地回购商品房
1月20日,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陈政高指出,住建部要指导督促商品住房较多的城市,出台支持措施,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
在去年的地方救市中表现积极的福州立刻出手。1月24日,福州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将之理解为地方的新一轮救市举措。他说,虽然从价格看,统购价格低于市场价15%,很少有市民会愿意出售给政府,但这一政策将对购房者而言有托底的作用,在政府回购承诺的影响下,购房者入市的积极性会提高。他认为在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开发商或市民可能更有动力去把多余的房子卖给政府。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也认为,上述政策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利好。三四线城市的住宅库存自2011年开始一直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6亿平方米的待售库存,其中很大部分位于三四线。
如此高的库存压力,使三四线城市的楼市活跃度降低、房价涨不动或者下跌、开发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甚至还引发了资金链断裂。
事实上,在住建部此次表态前,多地已经试点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包括四川省、安徽省、江苏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等。
以安徽省芜湖为例,截至2014年11月该地已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3万户,其中回购商品房充当棚户区的安置房高达45%。
芜湖的主要做法是,以“团购”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按试点规定,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公开配售的保障房实行不完全产权,由政府持有30%产权,被保障人群持有70%产权,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定向安置房,如棚改中的安置房,实行完全产权,即被安置人员拥有100%的产权。
福州业内开发商透露,实际上去年该市就有几个商品房项目被政府回购作为保障房,价格也差不多低于市价15%,但是量并不大,也没对市场产生太大影响。
杨红旭指出,在多个地方进行试点后,由政府统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来。
操作难题
由政府统购商品房,便自然存在一个资金来源及操作的问题。
首先是棚改的资金。根据部署,2015年全国保障房建设任务为700万套,棚户区改造规模不低于47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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