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不动产登记条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基础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条例想像空间极大。
此前民间最大的期盼“以人查房”并不存在。根据第26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信息各部门可以共享,却不公开,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普通民众没事上网“以人查房”“以人查地”恐怕是泡影。
不动产登记还有更广阔的想像空间。
首先,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数据。
如果土地制度需要改革,不动产登记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都属于此次不动产登记范围。可见此次不动产登记从农村到城市一网打尽,没有漏网之鱼。
今年,某块地、某间房属于哪个地方、哪个个人,某人的林地在北纬多少度东经多少度,查询不动产登记数据可以得出法律意义上的结论,比以前大致划拉一下,要清晰得多,在此基础上,林权等交易才是清晰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