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互不让步,事情陷入僵局
田女士手里持有房屋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在她眼里,筑家房产中介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于是便报了警。出乎她的意料,筑家房产中介并没有退缩,而是也拿出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是中介与原房主在2012年签订的,根据合同,中介总共享有房屋使用权5年,截至目前还有3年期限。
鉴于这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民警希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田女士要求对方不再影响她的正常生活,中介则要求田女士搬出,维护中介对此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双方几次沟通,可谁也不退步。
12月10日中午,筑家房产中介再次派人来到这里准备换锁,由于田女士在家,换锁并未进行,但中介工作人员向她下达了通知,若她一家还不搬出,还将再次换锁,收回房屋使用权。
“我不可能天天不上班,在家看着。”田女士说,对方的换锁行为已经威胁到自家的财产安全和居住安全。
房产中介: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
筑家房产中介崇文街店的员工说,换锁确实是公司行为,但只是保护权益的一种手段,“作为中介,我们都会提前通知租客交款,若对方不交款,且仍占用房屋,只能通过换锁来收回。”到达交款日期后,租客并没有交款,“等我们去出租屋,看到住在里面的并不是我们的客户,让她搬走未能成功,所以才换了锁。”
筑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鹿姓负责人说,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时,房子还是毛坯房,是中介公司花钱做的装修,合同约定,中介享有60个月的使用权。随后,鹿姓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当初签订的合同。记者发现,除了以上内容,合同中还约定,若未到使用期满,房主想把房子卖掉,需提前30日告知中介,并支付中介装修费、广告费等损失3万元。
“直到现在,我们还每月按时给原房主打租金。”鹿姓负责人说,中介并没有收到原房主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只有继续履行合同。此外,负责人也坦言,会继续采取必要措施,收回对房屋的使用权,“现在房子没法出租,不仅少了这部分收益,每月还得支出给原房主的租金。”中介负责人说,若田女士一家坚持不搬出,将于近期下达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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