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随手签下委托书
遭遇官司悔莫及
“我以为房款全部到手了就不会再有任何问题,这才签了全权委托书。没想到中介居然‘一房两卖’,引来这场官司!”提起自己今年的这段卖房经历,南宁市民阿娟(化名)悔不当初。因为这事,阿娟还遭到买房人双倍索赔8万元定金。
阿娟在青秀区有套6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已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可上市交易。今年5月,阿娟开价近40万元打算将房卖出,吸引了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前来咨询。最终,阿娟选中了南宁市某中介公司。该公司员工阿韩(化名)告诉她,有位姓李的买家看中了她的房子,并很快将近40万元房款全部交到阿娟手中。全额拿到房款后,阿娟便放心地全权委托阿韩帮她打理该房的各种交易手续,双方还将该份委托书进行了公证。随后,阿娟将房子的各种证件原件一并交给了阿韩。
就在阿娟以为房子已经卖掉,自己只需配合买家过户时,今年8月底,她却莫名收到法院的一纸传票—另一位买主马某将她告上了青秀区法院。
马某诉称,自己也看中了阿娟的这套房子,但交了4万元定金后才发现房子已经卖给他人。马某认为,阿娟收了定金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应该双倍赔偿定金8万元。
看着这张传票,阿娟傻眼了。自己的房子不是已经卖给李某了吗?而且,她从来就没有收到过马某的所谓1分钱“定金”,更别说4万元了!
阿娟找到阿韩,得到的解释竟然是“操作失误”导致房子被卖给了两个人。马某不但告了阿娟,还将中介公司和阿韩也一并告上了法院。
更让阿娟郁闷的是,她仔细看完委托公证书的内容才发现,其中有一条约定是:该套房屋在尚未办完过户手续前,交易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均由她本人承担。无奈之下,阿娟只好花7000多元请了律师,准备应诉。
10月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上,阿韩承认一房两卖导致操作“失误”,并主动表示担责。经法官组织调解,几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阿韩负责退赔定金。
律师提醒
卖房需谨慎
协议重细节
在二手房交易陷阱中,大多是买房人“中招”。可事实上,由于二手房中介交易并不是特别规范,卖房者同样可能遇到风险。
潘光伟提醒,首先,卖房人应尽量选取品牌中介;其次,对合同细节要看清。因为买卖双方经常会出现缺乏房屋交易经验的情况,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而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后遗症。
最后,作为卖房人,不要轻易提前交房。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然而,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的。如果买房人确实需要提前交房,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各自的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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