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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11条道路春节前改扩建 含森林公园南门道路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0.14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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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按照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改扩建道路3年内,将不再受理道路的破路手续。市建委提醒,为避免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道路范围内沿线的管线单位、土地开发单位等请主动与道路建设单位对接,于10月底前上报结合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改造、接驳、开口等破路需求。
标签:   道路  扩建

  4.高宅路改造工程

  建设范围:浦上大道—宝山路。

  改造方案:病害部位修补处理之后,加罩一层沥青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保留现状水泥砼路面,仅对局部破损部位进行修补;对现状植草砖拆除后,绿化带重新围砌;同时更换可调式井盖。

  5.阳岐路改造工程

  建设范围:盘屿路—三环路(南段);盘屿路—东岭路(北段)。

  改造方案:原水泥路面病害处理后,加铺两层沥青层;保持目前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板的断面形式,对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破损路段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同步更换可调式井盖等。

  6.上雁路改造工程

  建设范围:金祥路—卢滨路。

  改造方案:原水泥路面病害处理后,加铺两层沥青层;人行道铺筑透水砖;原树池改建成带状绿化带;同步更换可调式井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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