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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11条道路春节前改扩建 含森林公园南门道路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0.14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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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按照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改扩建道路3年内,将不再受理道路的破路手续。市建委提醒,为避免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道路范围内沿线的管线单位、土地开发单位等请主动与道路建设单位对接,于10月底前上报结合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改造、接驳、开口等破路需求。
标签:   道路  扩建

  二、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朱湘岫,联系电话:83802893)

  1.南二环路改造工程

  建设范围:聚龙立交—则徐大道。

  改造方案:旧沥青路面病害处理,主路加铺4厘米厚橡胶沥青砼面层,辅路调平后,加铺4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人行道利用原水泥砼作基层,加铺透水砖;辅路和人行道路缘石全线更换等。

  2.聚龙互通桥下路改造工程

  建设范围:闽江大道环岛—南江滨休闲路。

  改造方案:旧沥青路面病害处理,主路加铺一层骨架密实结构型沥青混合料;燎原路以南的人行道,采用花岗岩修复破损的人行道路面;燎原路以北的人行道路面,采用红色透水砖;同步更换可调式井盖等。

  3.建新南路改造工程

  建设范围:浦上大道—盘屿路。

  改造方案:针对沥青路面的破损情况,对路面病害进行处理,分别加铺一层或两层沥青砼;非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水泥砼;人行道路面采用透水砖;全线更换人行道路缘石、井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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