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安排将考量“供地率”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现象。董祚继透露,针对这些现象,国土部门将制定促进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
据董祚继介绍,国土部门会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促进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
与此同时,国土部门将严格执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规定,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
此外,董祚继表示将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供应。“东部地区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以盘活存量为主,率先压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据董祚继介绍,北京市正在进行的城市规划修编中提出了“减量”规划的新思路,而深圳等城市近年来早已以存量用地为主,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
那么在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将对楼市住房供应产生何种影响?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之下,可以调整不同功能用地的比例。“如提高住宅用地比例,或者在既有的用地规模下,提高容积率,可提供的房子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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