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出现“摊大饼”现象,“新城”变“鬼城”引起社会关注。25日上午,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除中心城区功能过度叠加、人口密度过高或规避自然灾害等原因外,不得设立城市新区。
“不符合规划 不予以批准”
25日,国土资源部就近期下发的《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举行通气会。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会上表示,将严格管控城市新区用地。
董祚继表示,目前城市新区扩张问题较普遍,也比较严重。“去年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发现全国391个城市的新区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97平方米,已建成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达到161平方米,这远超过人均10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他表示,今后确需设立城市新区的,必须以人口密度、用地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准,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前提。“我们会在严格掌握标准的前提下予以规范和支持。但是第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
董祚继介绍,去年以来国土部配合发改委等部门,研究了《城市新区设立审核办法》。这意味着今后新区的设定一定要符合规划,凡是不符合的一定不予以批准。
而国土资源部门将按照该《办法》,制定新区用地扩张与旧城改造相挂钩的方案,促进新旧城区联动发展。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微博)说,比如县市级别的地方新区建设由地方批准,不需要报到中央来批。“这个意见会对未来地方有约束,但是恐怕难以有效遏制城市建设的 跨越式发展 。”
陈国强认为,一些地方有“发展冲动”和“攀比心理”加之规划缺少延续性,甚至部分地方通过多种灵活的做法如分片区实施绕开监管,因而对新城开发的事后的监管与督查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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