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此前已选择完成职责整合、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作为全国试点。试点集中在技术层面,即统一登记后簿册证、信息平台、标准怎么统一,具体怎么做,通过试点探索解决途径。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原定于2014年6月要推出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目前只是推出了征求意见稿。
其中,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要实现横向部门间、纵向登记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做好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实现最广泛的兼容和互联互通。
跨部门合作
因此,不动产登记局的职责多有与其他部门交叉。如需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8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章也显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交易等信息应当实时互通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向洪宜介绍,不动产登记也不是重起炉灶另开张,而是将分散登记的成果进行整合、融合,涉及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同登记部门,需要各部门的配合。
不过,实践起来似乎并不简单,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来源于部门分口管理体制。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介绍,土地登记(包括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归国土部门;土地承包权登记归农业部门;房屋登记归建设部门;林权登记归林业部门;依靠不同的登记内容分别建立不同的信息管理系统。
但根据不动产登记局的“三定方案”,向洪宜认为,挂靠在国土部地籍司的不动产管理局的级别较低,在实际工作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协调各部委的工作很难开展。
“有些部委到现在还在争论和扯皮:都是平级的机构,你凭什么管我?他们可能会因不动产登记局的设立有损其利益而不积极配合工作。”另外,向洪宜表示,国土部地籍司在原有职责外又增加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任务,人员不多,工作量增加巨大。
向洪宜认为,建议授予不动产登记局更高的级别,至少参照海洋局、测绘局等副部级单位,否则没办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在其看来,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只是暂时过渡,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推进,将来可能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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