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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局仍遭遇部委扯皮:平级机构凭啥管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8.22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纪睿坤

  不动产登记局下一步

  8月20日,《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称“三定方案”)印发执行。因为涉及地产调控、财产查询等热点议题,这一机构可能是近期最受关注的司局级单位。

  “三定方案”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

  这一机构的后续工作重点也已明确。21世纪经济报道从权威渠道获悉,该部门职责整合完成之后,将推进资料整合、技术标准的制定。上述工作贯穿《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前后,其中关键是登记证书的审查发放。

  “在《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之前,登记职责整合后,可以分别审查,发老的证书,《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之后,有一个过渡期,在不动产登记资料还没有整合在一起时,还需要分别审查,审查后合并发统一的证书。再过一段时间,所有的资料已经实现了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就可以统一审查,发统一的证书。”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负责人介绍。

  多次参与相关法规讨论的国土部地籍司原副司长向洪宜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关键在于把分散的登记成果统一起来,当前挂靠在国土部地籍司的不动产管理局的级别较低,在协调各部委的工作很难开展,且地籍司在原有职责外又增加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任务,人员不多,工作量却大大增加。

  下一步重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国土部地籍司获悉,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全国省市县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也要在年底前完成。

  国土部地籍司司长王广华曾介绍,职责整合是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工作的起点,非常重要。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河北、黑龙江、湖北、江西等20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建立了初步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启动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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