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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台新规范 购房合同增惩罚性赔偿规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8.07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日前,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

     新合同要求卖方提前告知

     很多买房的市民会有体会,开发商经常采用“说一套做一套”的方式。而对于这种情况,新预售合同也进行了规范,要求卖方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房人。一旦开发商侵害买房人的权益,买房人能够更早知晓,同时也能够更早介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新合同也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比如说,针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详、买受人又最为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权利义务关系。

     据悉,虽然新合同即日起实施,有利于维护买房人的权益,但该合同目前尚不强制执行,开发商难免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同时删除一些不利条款。而购房人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在法律细则上也很难和开发商的法律团队匹敌。买卖双方要真正实现平等地位,尚需时日。

     专家观点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开发商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减少售房纠纷将有积极的意义。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新版购房合同一旦正式推行,就等于对开发商增强企业实力、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下了严格命令。房地产行业的一些乱象会逐渐消失,相关服务标准也会根据合同的升级而升级。

     亚豪机构市场研究总监郭毅:新版购房合同更好地保障了业主的权益,合同真正站在了业主角度去制定,合同前几页还包括商品房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分割拆零销售等12个专业术语解释,对于不了解房产信息的门外汉来说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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