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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紧箍解除房屋中介“搭车” 欲涨佣金遭“拍砖”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8.03来源:天津日报
导语: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公告,决定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各地可以视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于是,这就成了不少房产经纪人借此催促客户下单的“理由”,本市不少中介也玩起了“拉大旗扯虎皮”的心理战。
标签:   中介  佣金

  业内人士称,国内房屋中介费偏低是断章取义,如果仅就中介费而言,的确比国际水平低;但是二手房整体的交易成本,国内比国际水平高得多,所以不能就“中介费”的高低就事论事。

  “昨天看的房子您考虑好了吗?我们马上要涨中介费了,要买的话得抓紧了。”昨日,市民魏小姐连续接到中原地产的电话,经纪人吴先生“善意”地提醒魏小姐,“从8月1日开始,我们的中介费要上涨了,从原先成交价的2%,也就是买卖双方各付1%,涨到成交价的4%,买家付3%,卖家付1%。”

  那么,此次中介费涨价的“逻辑”是什么呢?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公告,决定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各地可以视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于是,这就成了不少房产经纪人借此催促客户下单的“理由”,本市不少中介也玩起了“拉大旗扯虎皮”的心理战。

  对此,不少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该“公告”意味着,对房屋中介的收费限制在中央政策层面被解除,是有关部门在房价“低谷期”做出政策上“松绑”,而“公告”所称“各地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中介机构想涨价在本市有“障碍”吗?

  记者查阅发现,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出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确定自7月1日起,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居间代理经纪服务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取消了年初由《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明确的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的最高收费标准。

  既然“障碍”取消了,那房屋中介费究竟该不该涨?记者走访发现,本市多家中介都宣称“要涨价”,但涨到什么程度各家都不同,联系魏小姐的中原地产要涨到4%;链家地产为3%,买家付2%,卖家付1%;我爱我家与链家地产相同,也是3%。

  不少中介机构负责人甚至表示,“国内的中介收费水平偏低。”金乐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就颇具“国际视野”,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收费标准与国外比普遍偏低,例如美国是6%,其他发达国家也是5%至6%左右,中介费上涨也是“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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