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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型城镇化规划 今年起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从今年起,除福州、厦门及平潭之外,全省所有城镇全面放开居民落户限制。昨日上午,福建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省委、省政府最新制定印发的《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以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和中小城市建设为重点、解决“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问题等内容的新型城镇化规划。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值明显缩小,同时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省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孟芊介绍,此次规划提出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强化产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六大重点任务。
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划六大重点任务之首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省明确在自愿基础上,优先考虑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口,满足落户城镇的合理预期,除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其他地区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户籍常住人口与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再推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
孟芊特别指出,我省将加快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和同城化步伐,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对区位条件好、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重点镇,实施强镇扩权改革,培育“小城市”。
孟芊还透露,我省下一步还将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本着主题鲜明、有特色、可推广,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工作要求,继续推出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条件具备的地区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与此同时,还将完善配套政策,出台涉及户籍、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土地、财政、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指导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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