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商品房配建公租房是必然还是尴尬?

福州新规:新建小区需配建不低于10%公租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4.10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福州市政府近期出台《关于在公开出让住宅用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出,今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范围内,公开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将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此消息公布后,在福州楼市引起多方关注。
标签:   商品房  公租房

   福州市政府近期出台《关于在公开出让住宅用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出,今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范围内,公开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将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旧屋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并且配建的户型为45、55、65平方米三种类型,根据规定,配建的公租房要与该项目的其他商品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统一管理,并应优先保证建设,公租房建成后由政府回购,开发商不得用于抵押。

  此消息公布后,在福州楼市引起多方关注:公开出让的地块要配建公租房,大量公租房面世,是否会对商品房市场、二手租赁市场造成冲击和影响?应怎样操作才能令公租房和商品房市场共存共赢?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公租房,会不会存在管理方面的尴尬?

  加快公租房建设力度

  记者:福州去年叫停经适房申请,如今大规模实施公租房建设,能否说明福州进入公租房时代?

  苏小斌:公租房与经适房的区别是“只租不售”,主要解决的是城市无住房人口、外来务工人口没有住房的困难。经适房到公租房的转变,是将原有的固定资源变成了活资源,能够让更多有需求的人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福利。

  彭红进:近几年,福州出让的一些地块,已经明确要求配建公租房,这也说明以“出租”模式为主的公租房,已经逐渐成为当前政府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不过,随着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后续各项完善工作需要跟进。

  江映辉:此前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很多负面因素,从而使得这一利好政策颇受争议。而为了解决社会上低收入群体的安居问题,公租房建设是一个进步,也是今后一段时间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方向。

  记者:这个做法是为了响应政府提出的“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

  彭红进:推进公租房建设是一项民生工作,但是如果全部依靠政府投入建设公租房小区,受地方政府财政影响,建设速度太慢,而且配套方面跟进较慢。而通过引入开发商参与合作建设公租房,不仅能增加保障房供应,也可以优化产品供应结构。

  江映辉:政府一直在建保障房,以前政府将出让的土地款来统一建保障房,如若全部保障性住房都由政府新建或分配来提供,显然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因此,现在分散到成为开发商拿地时的条件,商品房地块配建公租房,这使得保障房由集中建设转向分散建设,加快建设力度,确保让更多人实现安居。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