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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收紧公积金贷款 双职工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4.09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陈玲云

导语: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宣布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45万元。同时,平潭同城通贷业务将停止办理。新规本月21日起执行。
标签:   首套房  公积金  贷款

  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宣布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45万元。同时,平潭同城通贷业务将停止办理。新规本月21日起执行。

  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意味着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加速收紧。业界认为,新规无疑将进一步提升购房者的购房压力,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购买力,对于楼市影响不小。

  【新规】

  双职工首套房最高贷60万元

  据悉,这是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去年3月以来的又一次调整。根据新规,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此前,夫妇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的,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

  根据新规,21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也就是说,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停止向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福州市城区及七县(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2008年11月起,福州开始实行公积金“同城通贷”,凡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八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福州市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时,均可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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