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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拟在北上广汉先行试点 初次贷款不超500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3.21来源:新华网 作者: 黄俊玲

导语:保监会近日还向各家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对参与保险的人群和从事该业务的保险公司都有明确的要求。
标签:   以房养老  试点

  单笔合同初次贷款不超500万/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业务试点是有总量限制的。该《征求意见稿》要求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若以一家保险公司的总资产为1000亿元为例,其试点以房养老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200亿元+0.2%×800亿元=9.6亿元。事实上,寿险公司中总资产超过1000亿的公司并不多。

  事实上,以房养老的开展作为一项新事务,对客户和保险公司而言,都面临挑战。

  在客户层面,首先解决的是观念问题,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有待提升,能否被老年人及其家人接受是一个重大挑战。为此,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宣传该产品时候一定要如实介绍,明确提示消费者抵押房产的后续评估、管理和处置情况,不得夸大房产增值在提升养老金领取水平方面的作用;不得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客户推介业务。房产价值应当聘请具有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

  另外,对于该产品的销售,对保险营销员也有要求,需要持证上岗,经考核通过后才可取得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销售资格。而为了充分保护客户的“反悔权”,征求意见特别提出该产品的“犹豫期不得短于15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面临诸如房价涨跌,70年产权等诸多问题。上述险企人士认为,这个市场总量不是很大,这个业务也是特别复杂的,其面对的也是一些特殊人群。保险公司还需要考虑一些风险的问题,比如房价涨跌的风险等,总的来说,这个业务也不会做得特别大。保险公司这个业务量只要限制在一定的量,其风险还是可控的。

  某险企的陈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认为,这个业务面临很多风险,如70年产权的问题等等,预计保险公司的做法会比保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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