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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破3万 增9.8%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1.21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蔡晨烨

导语:记者20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2013年,福建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新跨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比上年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比上年增加1217.0元,增长12.2%。
标签:   居民收入  福建

  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

  据农村住户调查,2013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1184.2元,突破万元大关,比上年增加1217.0元,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其中,工资性收入5193.9元,增长16.1%;家庭经营纯收入4890.5元,增长7.0%;财产性纯收入359.9元,增长12.5%;转移性纯收入739.9元,增长22.8%。农民增收亮点:

  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十连快”,首破万元大关。近年“三农”问题是福建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 2013年福建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是2003年的3倍,10年年均增长11.6%;特别是2010年以来农民收入连续4年两位数增长,2013年比上年的增收部分就超过1993年全年农民收入水平。

  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2013年福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4个百分点,2011年到2013年农民收入增幅已连续3年超过城镇居民,为农民收入尽快走出城乡差别创造了重要条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93:1缩小为2013年的2.76: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工资性收入比重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逐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由乡村向城镇转移、由田间向工厂转移,由此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据的份额逐渐增大。2013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193.9元,比上年增加719.4元,增长16.1%,增幅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拉动农民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9.1%。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46.4%,超过家庭经营纯收入2.7个百分点,成为农民收入最主要组成部分。

  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4890.5元,比上年增加320.0元,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3072.0元,比上年增加167.6元,增长5.8%;第二产业纯收入553.3元,增长26.7%;第三产业纯收入1265.2元,增长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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