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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谐家”地产中介“黑”客户3.5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1.05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 汪志

导语:“房屋产权满5年的免征营业税,但中介公司却故意隐瞒,虚构了一张房屋交易税费交款单给我,侵占了我3.5万元的‘营业税’款。”3日,市民小刘向长江商报“维权三人行”栏目投诉武汉谐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称对方承认营业税没有交纳,但却拒绝全额退款。
标签:   谐家  地产中介

  “房屋产权满5年的免征营业税,但中介公司却故意隐瞒,虚构了一张房屋交易税费交款单给我,侵占了我3.5万元的‘营业税’款。”3日,市民小刘向长江商报“维权三人行”栏目投诉武汉谐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称对方承认营业税没有交纳,但却拒绝全额退款。

  房产中介找关系减免营业税?

  近日,小刘准备买套二手房给父母养老居住,通过谐家地产中介,看中了江汉区姑嫂树绿色家园小区的一套旧房。中介要求交纳包括房屋交易相关税费、中介佣金等6万元费用。

  小刘告诉记者,他当时提出异议,要求由自己交纳税费。但中介称拒交款,就拒绝联系房东交易,理由是担心私下交易。无奈之下,小刘向中介一次性交纳了6万元,并提出所有税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也得到了中介方的同意。

  在房产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后,中介向小刘提供了过户后的房产证,但却拒绝提供任何发票。在小刘的再三要求下,对方提供了交易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的税费发票,合计9475.04元。尚有35524.96元的款项无法提供发票。随后,中介方向小刘提供了一份交易税费单复印件,其中的“营业税及附加”项金额为34810.41元,以证明交纳了这笔钱。

  “中介方的解释是,本来是要交纳营业税的,但因为公司找了房产局的内部关系,这项税费减免了。因此与我无关,而我只要能拿到房产证就行了。”小刘表示,当他前往江汉区政务服务大厅房管局办事窗口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国家规定,普通住房的营业税政策,产权满了5年,营业税免收。”

  房管局向小刘提供了其房屋交易的实际税费单,其中并无“营业税及附加”项。小刘作为购买方,实际交纳的税费总金额为947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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