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
非公资本可投资市政工程
市直各部门与所管辖的企业与经营性资产脱钩。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网、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工程。引导非公资本投资学校、医院、养老院,参与城市绿色照明、城镇供水、燃气和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
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教育改革
解决小学招生择校热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机制,健全市区教师到基层交流轮岗机制。深化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解决“入园难”问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解决小学招生择校热和部分初中校生源爆满问题,解决城区新增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审批改革
市民办事全程电子化
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物的管理,减少审批事项。推进“宽入严管”机制,转“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督”。
推进政府事务全流程网上运作。建设“数字福州”、“智慧福州”,建设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推进市民、企业办事流程的全程电子化。
城镇改革
引导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进市场
推动形成跨县(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共建、利益共享,逐步降低或取消县(市)间高速公路收费。在符合规划与用途管制前提下,引导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有形土地市场交易。
反腐倡廉
严防干部亲属谋取私利
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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