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决定》需要深圳市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但到目前为止,《决定》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仍没有出台。张茂荣认为,配套规定没有出台可能因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权属统计困难,涉及利益也盘根错节。
接近深圳土地政策制定层的卓洁辉表示,深圳一直在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比如对于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信息普查,以及拟定各项配套文件等,但根本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还是取决于国家立法和有关政策。
针对下一步土地改革的方向,此前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三权”将可以进行抵押融资。随着提出将集体土地入市交易作为改革突破口之一的“383”改革方案的公开,市场对土地制度改革也给予了相当的预期。
“383”方案仅供决策层参考,是否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体现出来尚不得而知。但是,多位学者均对记者表示,这份报告所提及的总体方向是对的,也是大势所趋。
“383”方案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似乎为小产权房合法化打开了一道门。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建议即使被决策层接受,也必须经过漫长的过程。张茂荣说,现有法律框架不改变,小产权房不可能合法化,《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不是一年两年能完成的。
卓洁辉认为,小产权房的解决要有堵有疏,长期堵会出现很多问题,一窝蜂放开也需要慎重考虑,需要稳步推进。对于深圳来说,首先需要挑一些试点,试点成熟后再推开。其次,小产权房入市要解决分配收益的问题,要保证集体和集体成员得到应有的利益,也要有一定的税收和增值成本的调节,避免小产权房对商品房市场短期内造成较激烈的冲击。
业内人士表示,同时在入市条件上也要有所甄别,分类推进。对于一些相对轻微的程序性违法,消防、质量上跟普通商品房也比较接近的小产权房,可以通过一定机制上市;对于严重违法的,或质量、消防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坚决不能让其上市。同时,通过城市更新,慢慢消化存量小产权房也是一种做法,只是需要相当长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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