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这种专门为某企业制定的地块事件越来越多,记者查询中看到,早在几年前甚至更早的时间里,都有此类事件发生。而原因大抵一致,“为了城市更好地发展和建设”。
“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出让条件中设置种种门槛,是对市场的莫大伤害。
考验中小房企未来发展
“知道土地出让消息后,我们就做方案,前前后后花了几个月筹备这个事情,方案也做了,钱也打了,到最后政府不给盖章,”上述爆料人称,如果有资格举牌,但是因为价格高不能承受,这很正常,现在是连进场的机会都没有。
目前市场上,该人士的话语在很大程度上道出了一大批中小房企的心声。在楼市一片火爆,龙头房企不断进驻二三线城市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希望通过龙头房企的进驻带动本地区或本区域的发展,无形中对中小房企产生了“挤出效应”。
“这种情况不断出现,将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不利,竞拍设置的种种条件,往往让这些中小房企‘有心无力’,”上述评论人表示。
“土地招牌挂是制度的进步,也是政府行政行为透明化的必要手段。”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不过,透明是公正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上述事件的发生,再次暴露出了房地产市场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有的需要建立新的制度,有的则在于执行层面。如果在各方面没有更加有力的措施,相信还会在拍卖场内外出现更多的闹剧,市场也难以真正做到公正有序。
上述评论人表示,“在土地出让中,地方政府肯定倾向于让更成熟的开发商来操作优质地块。如何让出让过程既公开公正,又能让土地价值得到充分发挥,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