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国八条规定:各地方政府要在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时至今天,各地政府房价控制目标公布的城市仍不到10个,这些公布的城市都是二三线城市,而一线城市针对房价控制目标,仍未公布。
从这些公布的城市数据来看,只有银川、岳阳、丹东、兰州几个地区对房价控制目标是低于10%,其它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均超出10%的增幅。这些清一色的增幅,都参照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比增幅来统计出来的数据。也就是说今年房价上涨增幅在10%至15%。
此数据一经向社会公布,来自各方质疑的声音不断,均认为增幅的参照标准,不适作为房价控制目标,应当要参照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也是国八条中所规定的,但措施一落实到地方政府,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故意的偏差,对地方政府来说,是难免的,也是避免不了的,况且地方经济还要有个发展目标。
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已基本明确涨幅在10%之间,而一线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呢,到目前为止,却集体选择缄默,暂观静变,目的就是看其它一线城市的控制目标是多少,再择机作最后公布,一来是有个参照标准,二来可采用个中位数,不至于官位受到问责,报高了或报低了,明显处在不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