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担忧
审批环节增加延缓交易?
早在2008年,市国土房管局就曾试水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后来,广州市最终发出的二手房资金托管规定要求交易双方自愿选择,且必须要由买卖双方到银行开设托管账户,但这个自愿性的二手房资金托管一直未能为买卖双方所认同。
昨日,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新规实施,将导致二手房买卖交易环节增多,会对资金发放的速度造成拖延,对于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来说,工作量也将明显增加。“关键视乎房管局的工作效率,现在等于多了房管局一道关卡才能把资金转到业主账户,如果审批积压,交易过程必然会变长。”
该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二手房交易的时间主要花费在按揭付款方式的交易上,在银行办理手续短则需要半个小时,长的也要半天时间。其实,二手房买家递件前只需支付首期,尾款会以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发放,此过程会有按揭中介公司及银行介入交易,尾款的发放也形同资金托管,所以市场上仅一次性付款的交易资金不受监管。
但是,在《通知》中,只对在银行流程中的划账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房管部门发出指令的时限却无明确要求。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向监管银行发出电子划转指令,监管银行应当在收到电子划转指令1个工作日内将原贷款本息划转至出卖人的账户中。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在收到核准登记信息后,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向监管银行发出电子划转指令,监管银行应当在收到电子划转指令2个工作日内,将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划转至出卖人预留的收款账户中。
交易中止后如何收回资金?
“一旦和业主闹翻了,想取消交易怎么办?要是把首期都存到房管局的账户里,什么时候能够拿回来?”赵女士的想法说出了很多市民的担忧。而《通知》仅规定,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由交易双方共同提出解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此后如何把资金转回市民的账户,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赵女士还担心,自己存在监管账户的资金万一被挪用,怎么处理?其间产生的利息又究竟归谁?因为《通知》中仅要求,监管银行应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管理,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交易资金,因上述原因给交易双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同时,存量房交易资金在专用账户停留期间,不产生利息。
二手房转移登记
5个工作日搞定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的服务水平,今年6月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下属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将对房地产登记业务开展新一轮的提速。
本次业务提速,覆盖市中心六区(越秀、白云、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的五项登记业务,包括持证抵押登记(含涂销再抵押)、存量房转移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含涂销再抵押)、土地抵押登记(含涂销再抵押)、转移登记(商品房过户)。提速后,房地产登记案件办理时限至多可减少15个工作日,最高提速率达到53%。其中,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本次提速后,办理时限将减少为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