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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二手房款拟实行强制存入监管账户措施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10.05 来源:广州日报

导语:交易登记部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申请时,应当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中获取收款电子信息或免于监管信息,核查与《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一致,才能办理转移登记申请。
标签:   二手房款  强制存入

       《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全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所涉交易资金应当全额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交易登记部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申请时,应当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中获取收款电子信息或免于监管信息,核查与《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一致,才能办理转移登记申请。

         2009年,广州“信用通”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假扮买家交纳3成首付款,在银行上演“贷款秀”骗卖家办房产过户取得新证后,又再撤销原来的贷款申请,迅速把房子抵押给第三方,令业主不但无法收到尾款,房产也被转移。今后,这种情况或将得到避免。记者昨日获悉,在酝酿近两年之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拟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对全市存量房交易实行资金监管。

        此前广州曾非强制性地推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但成效寥寥。不少市民表示,新规如果强制实行,可能会导致交易手续变得繁琐,交易流程复杂化,未必便民。与其管住市民的交易资金,房管部门不如下更多的工夫管好中介市场的秩序,处理和回应好市民对“黑中介”等不良现象的投诉。

         去年二手房交易额767亿

        中介机构的数据显示,去年广州二手房成交量达到5.9万套,以套均130万元计算,交易资金额高达767亿元。

         根据《通知》,市国土房管局是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房管局拟从《通知》发布当日起对全市存量房交易实行资金监管,要求全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所涉交易资金应当全额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将与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开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存、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不得提现。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申请时,应于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中获取及核查存量房交易资金收存信息。交易双方在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就要约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及付款方式,打印《缴款通知书》。

        一次性付款可自行交易

        不过,并不是所有二手房交易都要强制采取这种资金监管模式。《通知》中就规定,凡买受人无需贷款的存量房交易,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交易双方为亲属关系的,可以自行交付房价款。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亲属关系的应当提供行政、司法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并由交易双方当事人签署自愿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

        据悉,房管局监管的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含办理存量房交易涉及的各项税费、手续费等。

        新规未必能防阴阳合同

        有中介人士表示,《通知》对二手房交易的监管力度相当大,相信监管部门不仅是为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同时也希望能有效防范“阴阳合同”的出现。不过,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心想避税,也难以避免买卖双方分两次交易,一次通过监管银行交易,余款私下通过中介合同约定支付。

        他还表示,新规实行之后,中介推动的动力不会太大,前线同事也会担心买卖双方“飞起”中介直接过户,从而导致收不到中介费。另外,银行不能向客户收托管费、账户开卡费、账户管理费等,还要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成本支出较大,即使资金没有利息,动力也不一定大,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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