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几种试点样本,大多已失败或者快要接近失败。
如上海,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开展了“以房养老”方案研究和试点工作,“以房自助养老”做法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2007年展开试点,就没能开展下去。老人认为房价未能体现市场值,而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可能拥有计算养老大风险概率的能力,一拍两散。
再来看哈尔滨模式,哈尔滨首家银行推出“倒按揭”业务,抵押贷款推出一年多业务量还是零。该银行规则是,这种住房抵押贷款用途仅为养老,主要针对的是具有本市户口和住房的55岁以上老年人,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同时,对老年人的健康也有要求。对于所抵押房产的价值,要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之后按评估价的60%抵押,利率在现行贷款利率基础上再上浮30%,计算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所贷款的年限,以“养老金”的方式按月存入老人账户。这种方法类似于房地产抵押贷款,根本不适合养老所用,遭遇挫折在情理之中。
请问,老人预期寿命远远超过65岁怎么办,请问房价继续上升是否会给老人补偿?一切预案都不具备,我们很难想像,让无房的65岁以上老人露宿街头,这不是以房养老,这是给社会添乱。
在风险难以定价的背景下,在中国最适合的是,市场化的以房养老模式,考虑到城市户籍老人在当地多有一套甚至一套以上住房,发展合规的房租市场,由市场给予老人租金报价,不强行进行产权转让。政府维护市场秩序,严防租金等方面的欺诈行为,让一辈子积攒了两套房的老人轻松当寓公,补贴养老金不中瞳部分,租金上下随行就市,就算是大功德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