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暂时买不起房的群体,更关注第三个功用。甚至有种观点,认为房产税开征后将刺破房价泡沫。房产税有助于抑制多套房需求,所以有利于稳定房价。但要说刺破房价泡沫,则有些夸大其功用了。影响房价走向的因素非常之多,税收只是其中之一,而房产税更是税收中的一个税种而已。上海和重庆试点两年多,已被证明并无奇效。
况且,国外经验一大堆,比如美国和我国香港地区都有此税,但二地房价没有因为开征房产税而暴跌,或者说泡沫出现破裂的。更何况,未来我国房产税的设计方案,会对居民首套房免征,或者对基本住房免征,税收力度将明显小于美国。奢望单靠房产税一招致房价于死命,未免有些滑稽。
在抑制房价方面,如果说既然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手段是“西药”,那么房产税只能说是一剂“中药”。3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上任后的第二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其中提到房地产时说了三句话: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建立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房产税是“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房地产调控要更多的使用市场化的手段、经济化的措施。税收即是关键。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曾撰文指出: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要适时适度,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税收工具为主调控房地产市场。
实际上,放眼全球,税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调控楼市的最重要的工具。针对住宅而言,税收主要分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发达国家以持有环节的税收为主,比如美国的房产税一般为房屋总价值的1-3%,各州情况不一,但也存在减免的情况。我国香港地区,不仅有持有税,近几年在交易环节税收上,更是大做文章。香港房价自2009年开始加速上涨,为了抑制投资炒房需求,2010年11月政府推出了额外印花税,买家在半年内转售房屋,税率为15%,半年至一年之间转售则为10%。2012 10月政府再度痛下杀手,推出15%的“买家印花税。今年2月印花税再度加码。在此严厉税政下,连涨九年的香港房价,近几个月开始止涨小跌,香港房价泡沫出现泡裂的苗头。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有11 种,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主要集中在开发和交易环节,持有环节只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且不对私人自住用房征税。所以,近几年政府一直想要对私人住宅征收房产税。交易环节的税收,容易被卖方转嫁,而持有环节的税收,不易被转嫁。因此房产税对多套房购买者和持有者的长期影响,远大于交易环节的税种。
当前,房产税还处于试点阶段,所以影响较小。至于房产税全面开征时间,有些专家学者预测2014年或2015年等。笔者觉得没这么快。第一批、第二批,甚至还可能有第三批试点城市,这些试点需要时间。不仅涉及到相关税率、税基的最终确定,还包括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等外部条件的具备。另外,当年上海和重庆开征的依据是: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
如果未来面向全国普征房产税,不太可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很可能要走人大审批、立法的流程,而这个流程将会比较长,甚至会参照2007年出台《物权法》的做法,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因此,房产税的全面铺开,估计还需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在全面征税之前,房产税对全国房价的影响不宜高估。即便届时全面开征后,对于稳定房价,也属于“中药调理”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