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的公开数据显示,北京专项维修金有6.34%成功地过户到了业主大会名下,但使用率仅为1.47%,却领跑全国。
尽管除北京外的大多数省市没有设立定期的数据公布,但从可以收集到的信息来看,国内大多数城市已使用的专项维修金只占归集总额的不到1%。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西安市归集了55亿元维修资金,使用仅1386万元,使用率0.25%;截至2011年8月,武汉市归集近50亿元资金,使用约5000多万元,使用率1%;截至2011年8月,浙江省丽水市归集总额超过1亿元,使用仅20多万元,使用率0.2%;截至2012年1月,天津市归集145.4亿元,使用仅7753.5万元,使用率0.53%;截至2012年10月,广州市归集约81亿元资金,使用8000万,使用率0.99%;截至2012年年底,合肥市归集9.33亿元资金,使用125.8327万元,使用率仅0.13%……
顺义天竺花园社业委会虽然2009年将专项维修金转到业主大会账下后,但至今从未动用过这笔资金。
“资金用不了,我们更着急。”顺义天竺花园社区业委会副主任张兰说,“我们小区60%左右的房屋都发生过二手房交易,从理论上来讲,专项维修金是跟着房子走,不跟房主走的,所以当房屋发生交易后,原属于甲方的专项维修金,应随房屋转移至乙方。也就是说,甲乙进行二手房交易后,他们必须一起持相关证件到公共维修基金更改户主。但大部分业主没有这个意识,这就造成了房子是归了乙方,但能不能用房子的专项维修金却是甲方说了算。”
目前,天竺花园小区内近50%的业主没有专项维修金使用的表决权,因此不可能凑够2/3业主同意的硬指标,自然也就无法使用专项维修金了。
北京朝阳职工大学经管系教授凌效海对此表示,“这明显是不合法的。房屋产权变更后,新的产权人应具有所有的权利,政府部门应主动完成相关的变更工作。如果因为变更体系出现问题,导致所有权制度紊乱,侵害业主权利的话,管理部门应该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朝阳区新天第业委会负责人张大宪看来,专项维修金的系统漏洞远不止如此,他认为如果政策不能不断改进,专项维修金需要面临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比如按照现在的规定,当余额不足30%时,专项维修金将被冻结,业主需重新缴纳专项维修金。这笔钱应由谁来收?还有,目前的专项维修资金也被称作‘大修资金’,是发生重大问题时动用的资金,但这笔资金的存在在某些地方却成为物业公司不作为的理由。比如电梯,物业公司应该尽到日常保养、检修的职责,但因为大修资金的存在,有些物业公司干脆直接等出了问题一起动用这笔资金。”
“现在业主和物业对专项维修金的看法都有些畸形,业主认为这笔钱是房子的‘棺材本’,恨不得死都不能动;而物业公司则把这笔钱看做金库,平时电梯、门禁的小毛病不尽保养维修义务,等到出了问题,直接动用专项维修金换新的。”张大宪认为,双方均不能正确看待专项维修金,还有极低的使用率,都可以说明,专项维修金制度存在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