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在执行中背离“初衷”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全国性回暖。但不是因为调控政策完全“不管用”,而是因为房地产调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已背离政策初衷。以新“国五条”为例,颁布之初曾引起楼市不小震动。其中,最具“震撼力”的条款还属“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国五条”提出此项交易税的初衷仅仅是为了减少交易量,打压投资和投机行为,从而减少购房需求的总量,实现降低房价的目的。然而,现实情况却比想象中复杂得多。事实得出的结论是:“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不但没有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举例来看,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在过去,卖房者交纳2万元税费,自己还可得198万元;而如今,卖房者需要交纳40万元税费,自己只能得160万元。这38万元的差价谁来填补呢?答案当然是购房者。因为二手房购买者大都属“刚需”用户;而卖二手房者则大都不是那么急迫出售。
根据以上例子可以清晰的看到,“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无疑变相提高了房价。 迫切的刚需购房者,要么趁“新政”落实前,抓紧时间挤进二手房市场,为的就是赶紧办妥手续,以免日后多缴19%个税;要么不得不转而“进军”新房市场,造成新房市场供求关系紧张,进一步推高新房房价。
政策“一边倒”:只控需求,不谈供给
我国出台的房价调控政策,无外乎这几种方式。一是打击投资;二是抑制消费;三是增加税费。在调控政策中,却从未提出任何关于增加土地供给、抑制地价等方面的内容,反而出台的是“限房价,竞地价”的政策。
在调控政策中,通过增加税费来抑制投机和需求,是最常用的办法。在交易环节加税,会抑制交易行为的产生,减少交易量。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和投机者。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是:减少交易量和抑制房价之间并不可以划等号。由于政府加大征税力度,卖房者会想方设法将税费加到购房者的身上,变相提高了房价。随着政府的屡次加税,房价也是越涨越高。
面对房价疯涨情况,该怎么办?应该制定出降低房价的“王牌”政策——增加供给:增加土地供给和住房供给。一是需要按照人口城市化的居住需求足额供应土地;二是从房价收入比以及房价上涨速度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关系入手,科学调控房价水平;三是需要彻底改革土地房产及其收入体制,使地方能有一个稳定合理又不推高房价的房地产财政收入渠道;四是大量增建城市保障房。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居者有其房”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