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标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3 年 1 月 31 日 100,000.00 0 100,000.00 0 0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名城福清公司设立于 2013 年 1 月,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名城福清公司经审验的实收资本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
5、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名城福建公司持有的名城福清公司 100%的股权中 45%的股权。
(2)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
(3)支付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 3 日内,中联城公司向名城福建公司付清股权转让款。
6、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将有力推进公司福清市观溪新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分散市场风险,使公司获得发展的规模经济效益,加速资产增值,提高经营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公司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形势下的发展战略计划;
(2)本次交易属于平价转让,将为公司带来 45,000 万元现金流入。
(3)本次交易完成后名城福建公司仍是名城福清公司的控股股东,名城福建公司对名城福清公司项目及公司日常运营的经营决策控制力不受影响,公司对该项目的各项规划将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同时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活力,提高公司的筹资融资能力和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