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北京中介公司称:已过初审可躲公积金“二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08 来源:北青网

导语:上周五的下午,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召集京城几大个贷机构和担保公司传达最新指示,从本周一开始,公积金将严格执行2010年时发布的贷款政策,对于二套房的审核 “认房又认贷”。虽然此政策2010年时就有,但是在随后的两年中,公积金贷款却存在“认房不认贷”。
标签:   房产中介  公积金  二套  北京

  2010年3月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四成

  为配合“国十一条”,自2010年3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四成。在此政策中公积金“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开始显现。

  2010年5月

  严卡二套房 “认房又认贷”

  5月5日起,公积金判定二套或者三套房产原则为“认房又认贷”。即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两者只要符合一条,就被认定为第二套或者多套房产,首付或者五成,或者干脆不予放贷。至此,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判定标准统一。

  2010年9月

  七折利率取消 公积金份额提升

  2010年6月份以来,商贷七折优惠利率退出房贷市场的舞台。

  数据显示,在信贷政策收紧后,约有60%的人群愿意选择公积金贷款。

  2010年底

  购90平方米以下房首付最少两成

  2010年年底,北京市公积金中心取消“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的现行做法,而更新为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1年1月

  “认房不认贷”开始实行

  自2011年元旦起,北京公积金调整个人购买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已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有过贷款记录的住房如已出售,再购房时照样可以被视做首套房。

  2011年2月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

为落实京十五条楼市政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文件,规定二套房首付从原来的五成提高到六成,利率依然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013年1月

  公积金二套房放贷标准

  提高0.59平方米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放贷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居住面积28.81平方米提高到29.4平方米。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