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四成
为配合“国十一条”,自2010年3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四成。在此政策中公积金“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开始显现。
2010年5月
严卡二套房 “认房又认贷”
5月5日起,公积金判定二套或者三套房产原则为“认房又认贷”。即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两者只要符合一条,就被认定为第二套或者多套房产,首付或者五成,或者干脆不予放贷。至此,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判定标准统一。
2010年9月
七折利率取消 公积金份额提升
2010年6月份以来,商贷七折优惠利率退出房贷市场的舞台。
数据显示,在信贷政策收紧后,约有60%的人群愿意选择公积金贷款。
2010年底
购90平方米以下房首付最少两成
2010年年底,北京市公积金中心取消“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的现行做法,而更新为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1年1月
“认房不认贷”开始实行
自2011年元旦起,北京公积金调整个人购买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已将首套房出售的家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公积金将按首套房政策批贷。有过贷款记录的住房如已出售,再购房时照样可以被视做首套房。
2011年2月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
为落实京十五条楼市政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文件,规定二套房首付从原来的五成提高到六成,利率依然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013年1月
公积金二套房放贷标准
提高0.59平方米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放贷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居住面积28.81平方米提高到29.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