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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房屋以旧换新,也就是房屋置换的方式在福州并不算新鲜事。
有业内人士回忆,早在2002—2003年间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的时候,福州也出现过房屋置换的活动,以展会形式组织了一批中介以及新旧房源并拿出部分优惠政策吸引购房者促进房屋流通,意在带动市场促进成交。但“规模不大,效果也不好”。
随后在2009年,押旧买新、现房换购再次出现,具体流程是改善住房需求的购房者挑选到满意的现房后,将旧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将旧房抵押贷款直接划入专用账户,用于支付新房的首付款及余房款,同时为换购人办理新房的按揭贷款,如是完成换购。
而以上各种类型的换购均集中在普通房源。
此外,多地出现的旧房换新房,大多通过中介进行买卖。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由开发商联合中介帮助客户卖掉手中旧房,中介佣金由开发商全额承担。而客户必须购买开发商的房子。
虽然房屋以旧换新在福州有过多次尝试,但鲜有成功案例。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福州人比较求稳。阳光家园房产总经理高岩回忆道,“在没有看到实际效果或风险不可预知的情况下,福州人不会贸然出手。”
各界看法:
市民——“还是觉得有点亏”
有购房者就对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虑,“比如一套二手房我能接受的价位在120万元,但到了评估公司或者中介那里就只剩下100万元。这价格我就接受不了怎么办?”
市民陈先生:旧房价格比新房便宜要补齐差额,那么如果旧房价位高于200万元,总不能还是按照200万元封顶吧,这样自己不是要亏很多?
开发商——“还不如直接优惠”
某别墅项目负责人:市区旧房成交价位要双方满意,最后购房者还要再额外补足至少100万元,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客户并不多,因此实际成交概率太低,噱头意味浓重。对于有实际需求的客户来说,这种营销手法不如直接优惠来得有吸引力。
业内人士——“开发商有压货风险”
业内人士林先生:即便是交易成功,开发商为了卖别墅而买入的市区房不可能压在手里,最终还是要通过中介卖掉。在这道流程中就算开发商并未从中赚前后差价,也还有压在手里的风险。(记者 林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