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州市民将房产赠与亲属 业内提醒看贷款记录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3.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导语:业内人士提醒:虽然以赠与公证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比普通交易过户更省税,但在“认房又认贷”的界定标准下,即便名下无房产,但只要购房者在银行留有房贷记录,通过贷款购房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多套房”。
标签:   赠与  贷款  购房

父母若有多位子女 或引发家庭纠纷

     不仅是“认房又认贷”的资格认定,让不少市民试图转移名下房产的努力最终变成“竹篮打水”;将房产赠与父母,这种方式本身也存在一定风险性。

     “通过将房产赠与,虽然可以省下一笔税费,但市民也应注意法律风险。”业内人士林先生谈道。首先,若该父母有多位子女,一旦去世,那么其他子女对该房产拥有继承权;其次,将房产过户至父母名下,那么父母就有权处理该房产,也可能引发纠纷。

     对此,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苏奕欣律师指出,针对第一个问题,在房产赠与父母后,可进行公证,然后再让其父母立公证遗嘱,明确子女的继承权,而第二个问题,的确存在道德风险,关键在于子女与父母之间如何协商。

直系亲属间赠与总费用如何计算?

     业内人士还提醒,若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过户,受赠方再转让房产时,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加之2%的公证费用,成本远高于交易方式过户。所以赠与方式较适用于直系亲属。

     那么,直系亲属间的赠与,总费用应如何计算?蔡莉莉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市场指导价100万元的房产为例:

     赠与所花总费用=公证费(2%×100万元)+契税(3%×100万元)+交易手续费(6元/m)+工本费(85元)

     总计费用约为5万元(总价5%),若子女在赠与父母后再度要求父母回赠,则合计约为10万元(总价10%),如果市场指导价有变化,那回赠回来的税费就得按变更后的市场指导价来算。因此,究竟是否需要采取赠与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还需多方权衡。(记者 邱岩)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