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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见招拆招应对限涨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3.16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陈小瑛 刘力图

导语:尽管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只是沿用两年来的做法,但实际上,“限涨令”在2011年只执行七八个月便荒废了,此次是“重出江湖”。与其他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类似,开发商也是见招拆招
标签:   限涨令  开发商

  尽管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只是沿用两年来的做法,但实际上,“限涨令”在2011年只执行七八个月便荒废了,此次是“重出江湖”。

   与其他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类似,开发商也是见招拆招。记者从多位房企人士处了解到,对于“限制涨价”,开发商有不少应对的方法。

   “这不是什么新政。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调控思路,政策消化期过后,受到压抑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喷发,很难控制。”深圳某上市房企的一位项目总监表示。

  房企应对招数

   3月13日晚间,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官网上称,深圳在近期多个高价盘入市,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深圳主管部门已召集开发商开会,口头通知大家“悠着点,不要涨价”,但是并未下达正式文件。

   “地方完成房价控制目标的手段不太可能以文件形式出现,只能作为潜规则来操作,2011年也是如此。毕竟地方政府也清楚价格干预并不科学,白纸黑字写出来会遭人非议,所以政府不会公开承认。”上述人士表示。

   深圳暗中执行的“限涨令”,要求深圳所有新盘都必须实现月度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只能下跌。另外,国土部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

   深圳龙岗区和成世纪一位销售经理向记者证实,“现在确实不能打印超出预售登记价的合同,只准低,不准高。目前国土局还在调整系统价格,希望只是过渡手段吧。”

   上述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此次限涨令比2011年更为严厉。以往是完成年度目标,而此次则要求细分到按月、季度、半年和年度来考核。

   尽管目前已出售但尚未备案的楼盘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但在房企的眼中,应对这种限价政策,不论是房企还是相关部门都有可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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