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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允许农民出让宅基地和土地获益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3.1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林小昭 宋雅博

导语:完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处置、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
标签:   广东  宅基地

  彭澎说,在现实操作中,很多地方的村改居,整个村的村民都变成了居民户口,并没有迁徙和转移,他们都还有农地和宅基地,所以这种变化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城镇化。

  珠三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省常住人口达10440.94万人,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66.2%,比“十五”期末提高了5.5个百分点。

  不过,目前广东省城镇化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省内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城镇化进程的区域差异明显。截至2010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化率达82.72%,步入城镇化成熟阶段;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城镇化率分别为57.71%、37.67%、44.29%,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

  同时,不同区域的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以人均医生拥有量为例,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均医生拥有量为粤东西北地区的2.2倍以上。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广东全省城镇化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70%,继续稳居全国前列。这其中,粤东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在区域发展上,未来广东将走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在珠三角地区,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共同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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