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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限制中介随便打“卖房电话” 赚房屋买卖差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2.26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导语:福州市房管局要求,二手房中介不得随机拨打市民电话,强拉业务,更不能从房屋买卖中赚取差价;违规中介可能被注销营业执照。二手房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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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另立名目,超标收中介费

  通知明确,经纪机构必须自行在银行机构开设房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并报福州房管局备案,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要求经纪机构在其指定的银行开设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经纪机构受委托监管交易资金的,交易资金必须进入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将交易资金存入企业账户、法人个人账户等非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合同中注明专用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不得擅自划转交易资金。

  通知明确,经纪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价目表,不得另立名目收取资金安全监管费等未规定的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后期代办费等其他项目服务费用。

  福州二手房市场,有不少房产纠纷是因为一些房源产权不明晰引起。通知要求,对不提供有关房产证件或提供证件不符合规定的,经纪机构应拒绝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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