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所指的,因为有些地方的限购有所放松,执行上不够合规。”丁祖昱称。
楼市限购始自2010年,当时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等城市陆续实施,到2011年1月出炉的“新国八条”,限购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当年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二三线城市也要限购。
陈晟对本报记者表示,限购对市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目前在一些地方政策执行出现疲劳期,严格性出现减弱。
此次国务院不仅要求严格限购,而且对于尚未限购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也要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对于政策预期,丁祖昱分析,限购可能还会持续两三年,等到房产税全面实施后才会退出。这里所说的全面既包括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也包括在增量房和存量房范围内全面实施。
此次“国五条”延续了调控有保有压的差别化,其中,国务院要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同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陈晟说,这些都将有助于地方实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这个目标并不陌生,“新国八条”的第一条就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不过,由于各地当时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多以GDP和居民收入增幅为参照,因此被质疑为“涨价目标”。当年3月底,住建部还通知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此次会议强调,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其中,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