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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交易平台扩大 可避一房两卖和虚假房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2.20 来源:京华时报

导语:4月1日起,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延庆、密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个区县地区的二手房发布并交易时,必须经过存量房交易平台。通过平台交易,房源先由相关部门核验,交易资金通过银行监管,可确保交易房屋真实与交易资金安全。
标签:   二手房  交易平台  北京

  4月1日起,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延庆、密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个区县地区的二手房发布并交易时,必须经过存量房交易平台。通过平台交易,房源先由相关部门核验,交易资金通过银行监管,可确保交易房屋真实与交易资金安全。昨天,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以上信息。

  交易平台房屋核验发布程序

  1.房源核验申请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核验,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申请核验。

  2.房源核验

  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登记簿或者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在房源核验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源核验。

  3.核验结果告知

  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和验证码,通过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询核验结果。

  4.房源信息发布

  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存量房平台将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申请核验的,可自行选择是否发布。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核验房源完成网签或发生限制权利状况影响交易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

  5.核验和房源发布撤销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持核验申请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撤销房源核验和终止信息发布。已完成房源核验的房屋,除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已购经济适用房买卖)、异议登记、限制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外,如需办理其他房屋登记业务的,应先撤销房源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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