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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规元旦执行 你的贷款额度变少了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1.10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新规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原文件同时废止。新规的执行,带来诸多变化,其中贷款额度、提取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影响面广,成为购房者关注的焦点。
标签:   公积金  贷款

关注焦点2

公积金有多少可以提多少?

  原政策1:购房时提取,满一年可提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而购房时未提取,可随时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新政策1:即使购房时未提取,也只能等还贷一年后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解读1: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此次同时出台的新规规定,在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原政策未规定此时限。

  原政策2:还贷提取金额为上一年度还款(包括提前还款)金额。

  新政策2: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

  解读2:福州市有关人士解释,这主要是时间的区别,原来提前还款必须在一年度还款金额范围内去申请公积金提取,但新政策打破了时间界限,你还多少就可以提多少。

  原政策3:提前还贷提取应提供还款凭证,即必须先到银行还钱然后才能提取公积金。

  新政策3:可提交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

  解读3:可凭通知书,先提公积金后还贷款,这将解决提取到公积金之前的还贷资金缺口问题。而在此前,省直公积金已经按照新政的做法在执行。

关注焦点3

离职断档不能马上贷款?

  离职停缴住房公积金对贷款有何影响?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新规发布后,各地要研究制定执行的细则。目前,福州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因个人离职等原因停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以及如何界定“恶意停止缴交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尚在研究制定具体的细则,要等文件出台报省住建 厅通过后才会明确。

  而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企业员工离职,到新单位继续建缴公积金,如果新旧单位缴交公积金没有出现断档,只要提供 住房公积金缴交超过六个月的证明,申请住房贷款不受影响。而如果因为换工作,缴交住房公积金出现了断档,那么需等在新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才可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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