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把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放在民生民心工程之首,强力推进。近几年,我市每年均提前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责任目标,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分配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2012年福州批准住房保障资格家庭6479户
我市立足于抓早抓实,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速度与质量并重,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0688套,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结转续建)34252套,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我市提前谋划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12年第四季度提前开工2013年项目7608套。
在保障房分配方面,我市一方面不断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资格审核,同时集中多部门力量、全力加快审查进度,共批准住房保障资格家庭6479户,也超额完成省里下达5000户的目标任务。为解决环卫、公交等特殊行业职工的住房困难,市政府专门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单列定向供应,简化配租流程,加快配租到位。2012年底,我市城区首批50位环卫工人、50位公交司机获得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资格。2013年元月一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将钥匙交给首批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手上。
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约21亿元
资金保障方面,2012年市财政安排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预算资金约21亿元。同时,通过积极协调争取,由建设单位市住宅发展中心与国开行签订了三年100亿元的信贷协议。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前我市由企业自主投资参与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9个,1858套。土地供应方面,坚持在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012年全市共供应保障房用地36.89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5.27公顷,公共租赁住房0.57公顷,限价商品房31.05公顷。此外,在公开出让地块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土地面积达1.32公顷。今年在“横屿组团8#地块”出让中首度尝试“限地价、竞公租房面积”的拍卖方式,开发单位除支付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