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征收环节需科学设计
谈到下一步扩围的设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刘尚希表示,下一步扩征房产税应考虑到各地居民收入的差异性,税负必须有区别。具体来说,税率和房产税起征点面积,应该实行类似车船税的弹性政策,允许各地间存在差异。
某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商业办公用房需要征,多套住房需要征,明显高于普通住房需求的别墅公寓需要征。而保障房体系内的住房、低收入人群住房以及一些公益性质的商品房可以考虑不征或少征。
关于“中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的报告显示,基于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为29.2平方米,其中55%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
“应看到,当前我国住房供应总体不足,现阶段实行全面征收还需要考虑到相应的问题,那就是不能更多增加刚需的负担。”黄瑜提醒。此外,中国有庞大的租房人群,他们所租住的也必然是房东不居住的第二套房甚至第三、四套房,如征收房产税,负担会自然而然地转嫁到租金当中,以租金养房的现象也完全可能出现。所以,我国的房产税应该更加凸显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和差异,逐步地、适当地扩大征收范围。此外,在推行房产税的时候,建议将其与住房租赁之间形成抵免机制。
此外,房产税如何评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平、公正、高效是这项工作的准则。”黄瑜指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尝试参考基准地价模式,形成区片基准房价,建立自动化的评估系统进行批量评估,加之对个人住房套数、面积等情况的综合考量,确定每套房屋的税率,从而得出最终所需缴纳的税款。“不管是遗产税还是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实现财产上的二次分配。”黄瑜强调。
贾康指出,开征房地产税需要有产权登记与保护、税基评估、信息管理与沟通、税收征管等方面的配套支持。已在十个地方推行数年的物业税“模拟评税”工作,相关的信息系统、人员培训、评估软件和收缴管理等,都积累了丰富经验。此外,房产税在市场经济国家有丰富经验,中国完全可以结合本国国情,借鉴吸收形成“后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