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者可申请保障房
“在福州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后能不能申请保障房?”现场有人问。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潘鼎胜表示,市委、市政府于11月1日正式出台了《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只要在我市五城区务工且累计缴交社保满6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或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累计缴交社保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都可以通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潘鼎胜说,今年我市已将公交行业、环卫系统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另外,在工业园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我市将采取引进社会资金,动员企业参与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满足企业外来职工的住房需求。
拆迁安置有哪几种形式
一位市民拨打现场热线电话提问:“我父母在台江有一套房子要拆迁了,拆迁有哪几种安置方式?”
高学良答复:“在现阶段,一般提供给拆迁户的基本安置方式有3种——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实物安置,这里面包括现房安置和期房安置。”
骗租骗售的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媒体经常报道有高收入者住着保障房,请问主管部门怎么对此进行监管?”一位网民在网络上问。
“前一阶段,根据群众反映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我们发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决定书52份,收回经济适用住房10套。”张海舟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多条措施来加强管理:建立民政、公安、工商、房产登记、社保、金融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审查机制,对以虚假资料申报保障房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家庭5年的申请资格;建立保障家庭主动申报制度,如廉租住房采取“一年一申报、三年一复核”,逐户建立档案,各级主管部门每年按不低于5%比例检查保障房使用情况;加强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将保障对象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长期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监督电话是:87562923,欢迎大家监督。
另外,加强动态监管,对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动员其退出,如果他们没有别处房屋,希望继续承租,将实行差别化租金;对违规违法行为,如出租、转租、闲置的要及时纠正,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将按规定收回保障房。
参加12月5日现场述职评议的单位为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