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对复核不满意可在10日内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拆迁户)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满意,该怎么解决?”面对现场一位媒体观察员的提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高学良表示,拆迁户在收到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如果对房屋评估价格不满意,可以在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帮助下,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或有异议,还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最终以鉴定结果为准。
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者可申请保障房
“在福州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后能不能申请保障房?”现场有人问。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潘鼎胜表示,市委、市政府于11月1日正式出台了《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只要在我市五城区务工且累计缴交社保满6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或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累计缴交社保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都可以通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潘鼎胜说,今年我市已将公交行业、环卫系统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另外,在工业园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我市将采取引进社会资金,动员企业参与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满足企业外来职工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