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限购政策摘要
北京 2011年2月16日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上海 2011年2月1日
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广州 2011年2月24日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南京 2011年2月19日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南京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