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实际运营期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产权性住房由于概念模糊、具有大量的牟利空间,常易出现分配不公、设租寻租等问题。
与此同时,贾康指出,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分配上,存在“一刀切”的情况,没有充分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和居住需求,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城市,存在保障房建设过量甚至闲置的情况。
11月22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称,住建部正在统筹研究2013年保障房的建设规模,从产品类型和区域差异上,为保障房做结构调整。
一方面综合考虑地区实际居住需求差异,统筹各地承建保障房的任务;另一方面,不断加大以公租房为主的租赁性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并将不断完善政策和管理机制以清除保障房的牟利空间。
非产权性保障房为重点
北京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满五年的经适房、限价房入市,政府可优先回购。
记者调查发现,该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经适房业主的抛售现象,北京链家地产的一位中介告诉本报记者,该意见出台后,出现了经适房业主抛售的现象,可以上市出售的,就降价希望尽快出手,或者是通过相关手续,办理经转商,获取商品房产权证,以规避风险。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称,北京此举意在限制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牟利空间,和《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方向是一致的,随着“条例”出台,产权性保障房上市交易由政府优先回购有望在全国推行。
“保障房包括有公租房、廉租房等租赁性住房,也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产权性住房,”贾康在“2012(第二届)保障房发展高峰论坛”上表述,“在实际上运营中,产权性保障房由于概念模糊、具有大量的牟利空间,诸如开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房,建成后成为特权部门家属小区等。”
贾康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廉租房、公租房等非产权房的建设以解决大众的居住需求。
除此之外,“保障房分配也存在一些区域性的差异”,贾康介绍,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城市,保障房建设因为过量配置,存在大量的闲置,与此同时,包括北京等一线城市可供的保障房房源不足。